因下游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立案檢查,牽連出上游企業——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000多萬元。公安機關于2022年9月初將A公司負責人刑事拘留。
A公司委托財合稅代理其涉稅刑事案件,接受委托后,財合稅專家咨詢團隊派出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及律師組成服務團隊,前往A公司所在地,了解真實的業務情況,查看報表及賬冊,并確定涉稅刑事案件的辯護思路。
現實中,涉稅刑事案件由于涉及面廣、涉案金額高、處理方法復雜,往往很難擬定應對方案,尤其是當案件已經進入偵查階段,當事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此時家屬更是無不憂心忡忡,急切的想知道是否還有挽回的空間。
近期,財合稅陸續接受多位當事人的委托,為其代理涉稅刑事案件,上文已為大家列舉一例,如果你遇到相同情況該如何應對?本文就將為大家分享涉稅刑事案件偵查階段的應對方案及辯護思路。
稅案分析 財合稅專家拆解應對策略
(一)把握黃金營救時間,爭取不予批捕或申請取保候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在特殊情況下,提請檢察院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從拘留到審查批捕的這段時間長達37天。抓住這段黃金營救時間,爭取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律師可以根據案情,結合不予批捕的法定條件,有理有據的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書》,預約辦案人員或領導當面溝通,爭取不予批捕的辯護效果。
(二)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爭取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批捕羈押,律師可以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由辦案機關對應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統一辦理,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本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經審查認為無繼續羈押必要的,檢察官應當報經檢察長或者分管副檢察長批準,以本院名義向辦案機關發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并要求辦案機關在十日以內回復處理情況。
(三)立案審查階段,爭取不予立案
在公安機關立案審查階段,涉案企業可以做一下工作,爭取不予立案:
(1)整理相關資料,證明業務真實性,一般會結合同、賬簿、報表、發票、銀行流水,物流單據來證明合同流、資金流、發票流、物流四流一致;
(2)對于稅務稽查階段未補繳的稅款及滯納金,積極補繳;
(3)尋求商會、行業協會及社會團體的幫助;
(4)其他證明不予立案的情形。
(四)溝通與會見,爭取撤銷案件
犯罪嫌疑人自被公安機關或檢察院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其辯護人。涉稅企業、當事人或家屬應抓緊時間委托稅務律師。稅務律師介入案件,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1)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涉嫌的罪名,也可以通過拘留通知書了解涉嫌的罪名和羈押的地點,辦案機關及采取的強制措施。
(2)搜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了解案件的基礎事實,了解業務模式,結合賬簿報表資料,還原交易流程,梳理辯護要點。
(3)律師與辦案人員或領導預約當面溝通,了解涉嫌的罪名,提出階段性辯護意見,向辦案部門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撤銷案件,同時提交書面意見。當面溝通可以拉近與案件的距離,了解案件進展及辦案大致思路,律師為下一步的應對策略做好鋪墊。
(4)會見當事人,釋明涉嫌的罪名,闡明罪與非罪的界限,解釋此罪與彼罪的關聯和異同,比如釋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罪、逃稅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及定罪量刑的差異。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正當權利,比如有自己書寫供述的權利,對于偵查機關的訊問筆錄,有核對、補充、更正的權利。告知當時人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自己選擇供述的范圍、方式及程度。
律師與當事人溝通,也要注意根據當事人的文化層次,讓法言法語通俗易懂,避免當事人因不知法律的規定而被誤導或者作出對己不利的陳述。律師應把重點放在了解案情上面,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當事人有無自首立功的情節,可否作罪輕或無罪辯護。
(5)為當事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申請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五)應對公安機關的罰款及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據理力爭減少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四十六條, 查封、扣押、凍結以及處置涉案財物,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除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以外,公安機關不得在訴訟程序終結之前處置涉案財物。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區分犯罪嫌疑人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并注意保護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并沒有賦予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的罰款權利,但是在實務中,公安機關往往會要求涉案企業或當事人繳納巨額罰款,但是繳納的罰款無法達到補繳的效果,不能實質性解決問題。在面對公安機關的罰款決定時,涉案企業應當積極主張自己的權益,若不得已而為之,也要公安機關出具憑據,記載處以罰款的時間、地點、金額、辦案人員信息及罰款的依據,以便事后維護自己的權益。針對公安機關不合法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涉案企業也應當保存好相關證據,并采取檢舉控告等方式主張權益。
財合稅平臺專家提醒:涉稅類案件專業性相對較強,要求代理人同時具備財稅與法律雙重知識背景。實踐表明,在上述情形下,企業若能積極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能夠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如果您的企業面臨稽查風險,或各類涉稅爭議問題,建議及時委托財稅法專家處理。